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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1

【7/1 政府LED合法安裝之PHILIPS官方說明】

7 月1日汽機車變更LED大燈法規正式生效迄今,我們的粉絲團信箱立刻就收到如雪片般的詢問與分享

有不少車友完成核驗後興奮地回饋,但也有車友對自豪的愛車光型被監理站驗退而不免感到困惑…..

說真的這個法案我們關注非常久;草案商議期間也很感謝「 重車日誌-教士」在多次修法過程中為廣大車友發聲與代言! 就讓本社團為您解讀一下現今的法規…

法案會分為兩階段實施;備妥文件直接去公路監理機關(不包含民營代驗廠)依頭燈檢驗基準驗合格者,即可於行照上變更登記為「LED光型」。
(光型規範可參自由時報:合法改裝 LED 大燈正式上路,監理站檢驗標準看這裡!http://auto.ltn.com.tw/news/10360/2

 

第一階段
期間:107年7月1日-108年6月30日
必要條件:僅光型符合規範,即可變更。
小編os: 政府未就LED大燈商品的亮度及安全性(EMI防電磁干擾、散熱結構、LED光衰率及晶片等級…等)
為消費者做到關鍵性的看守,還是難以摒除品質低劣的LED大燈充斥市面,市面上仍有不良產品的安全隱憂。

第二階段
期間:108年7月1日以後
必要條件: 不但要有文件資料 (統一發票與購買證明, 合格車廠改裝證明, VSCC車輛安審合格報告),
汽車本身還要有水平調整裝置, 最後光型還需符合規範,始可變更。 
小編os: 看了都覺得超級麻煩….大家還是趁現在先去闖關比較簡單些!

各位最關心的還是「飛利浦LED到底會不會驗過?」

憑良心說, 目前全球車燈泡製造商中,僅有飛利浦致力於LED頭燈替換的研發。在日本市場,飛利浦在XU超晶亮LED外包裝上加註「車檢對應」,就是我們對產品品質的自信. 就像有良心的葯商一樣,『先講求不傷身體,再來講求藥效』一樣。

超過百年的車燈研發與製程經驗,「增進行車安全」一直是飛利浦汽車照明的精髓。飛利浦所生產的LED大燈,僅採用LED晶圓中最優質的30%的車規晶芯以確保品質穩定;燈體上LED晶芯位置則是遵循ECE R37標準製作,以重現鹵素車燈的光型分布,並符合原廠法規的光型(ECE R112 class B)的設計原則。

飛利浦LED車燈亮點位置正確,藉由原鹵素車燈燈具所發散的光型,才不會產生所謂的打鳥眩光,危及道路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藉由眾多粉絲們的使用心得回饋,飛利浦LED大燈能在反射式(晶鑽)燈具所發散的光型與切線比諸多他牌LED更為清晰利落;而在投射式(魚眼)燈具;光型正確無偏差且光束也較他牌飽滿均勻。

回到驗車, 目前監理站的車燈光型檢測標準一直都對投射式(魚眼)燈具較有利。而反射式(晶鑽)燈具光型有時候可謂是『一車一況』,真的難以概一而論. 因為各家車廠原始燈具設計都不同以外,還有「人為安裝方式不當」、「燈具的反射品質不佳」、「檢驗儀器校正不良」、「車輛胎壓高低而造成照射角度偏移」或「檢驗人員主觀因素」等等而造成檢驗的落差。這種執行與法規方面的瑕疵恐怕要大家用人民的力量跟政府反映才能獲得改善了!

小編要謝謝愛護飛利浦汽車照明的忠實粉絲們的無私分享
能藉由這個平台精進與交流車燈改裝的經驗。
為符合飛粉們殷切的期盼,小編會蒐集與整理相關光型驗測合格的車款一覽表,給大家作為驗車之參考哦。!!


以上轉自 https://www.facebook.com/philipsautolightingtw/ 官方說明